没有垫付的义务
这个《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就是规定的,这个垫付是可以由交警来通知保险部门,或者说是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的。
但往往我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都是一个人躺在地上,你陪他去医院,然后他们的家属就会说你把我的家人给撞了,你要么把钱掏出来。
垫付医药费会带来哪些损失或风险?
那我就先从这个情况来讲,如果我们垫付医药费,有可能会带来哪些损失或者是风险。
没有报销凭证,拿不到保险公司赔付
首先第一种可能性就是垫付的钱拿不回来了,这伤者不给医院的收据和发票,如果我们自己垫付医药费找保险公司报销没有凭证,赔不到钱,但是前面的钱也的确是花了出去,那这是一种风险。
对方全责拿不回钱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带着伤者去医院的时候,这个责权还没有定得非常清楚,你把钱垫掉了,最后判定是被你撞的这个人是全责,我车主是无责的。
那好了,你钱垫掉了保险公司又不会赔你,那个伤者你要去问他要回来,又是一份良心的煎熬又是漫长的司法纠纷,这个也要考虑到。
垫付金额超出保险报销额度
那么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我第三者责任险比如说保了50万,它这个医药费是65万,那我65万钱已经掏出去了,保险公司给我50万一减,还有15万就这么贴进去了,这是一个风险。
治疗项目不在理赔范围内
那和这个情况比较接近的就是说你去医院采取各种各样的治疗、配药,它其实是什么甲乙丙不是分类型的嘛,它不是所有的治疗项目和费用都是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
这个需要提前和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确认好,这个项目、这个清单是不是可以理赔的,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我随便打几个比方,比如说护工费,比如说核磁共振费,很有可能你这个保险公司它只负责X光的那个检测费,核磁共振就是要你自己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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