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本人到场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但是他人主张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如果继承人本人不承认,又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继承人表示过放弃继承权,则不能认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但不论以何种形式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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