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老公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1、保证书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应;
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民事行为无效。同时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是被胁迫写保证书,无论是内容还是手段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而保证书可以理解为在双方达成一定条件后,一方为了促使双方履行约定而给予的保证性的文件,保证书的订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属于自愿的,可以理解为合约的一种;
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约文件的时候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一点,正常人年满18周岁都具有。个人保证书是民事上的承诺,即一种民事行为。婚姻中的双方明显已年满18,因此要对齐民事行为负责;
4、如果你们的保证书涉及了一下内容,那么它是无效文件: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如果你们的保证书的条款涉及了以下内容,那么该条款是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以说,只要不是在威胁、欺骗等情况下让老公写的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无害,那么就相当于两人达成协议,一方承诺另一方某些条件的文件,如再也不出轨等,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不要觉得保证书可以随便写,或者觉得保证书就是哄人的,必要时候保证书可以成为呈堂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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