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侦查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一审阶段,代理费12000--30000元。
②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地刑事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④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收取,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⑤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⑥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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