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婚后按揭款和房子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只需向银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按揭房产已产权登记,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分析
男朋友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和女方没有关系。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
接下来,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购房者基于当事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使得购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购房者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结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所支付的按揭款项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购房方与出卖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以及购房方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关系。购房者在办理完房产证后,已履行完与开发商的合同义务,但仍需履行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应视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