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上班期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孕妇上班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孕妇产检属于上班时间吗
孕妇产检不属于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要求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孕妇产检必须去医院或者妇保机构,是个人行为,离开了工作岗位,所以孕妇产检不属于上班时间。无论公司管理多么严格,需要产检的时候必须按时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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