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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未履行租赁责任

2020-01-2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房东未到期解除租赁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租房合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除非特殊情况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房东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免责。

法律分析

一、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

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房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房屋租赁合同还不到期的就单方面的解除租赁合同,除非是这套房子现在要被政府部门拆迁等诸如此类的情形,不可抗力因素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房东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未到时单方面解除合同,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第五百八十三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房东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造成的可预见损失。除非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拆迁等,否则房东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免责。租房合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以及违约金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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