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报要素是海关规定的,在向海关进行进口或出口申报时,必须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补充申报单》上填报的信息要素。申报要素分为归类要素、价格要素和审单及其他要素三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二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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