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除法律规定和另有约定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期满后债务人未履行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
一、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期可以不还了吗
债务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就意味着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换句话说,就算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这笔债款,债务人也可以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可以不还这笔钱。如果债务人自愿偿还这笔借款的话,清偿之后就不能再提起诉讼时效的抗辩。因为这时候这笔债务已经转化为自然债务,债务人享有是否去偿还的选择权。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想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间有效吗
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间无效。抵押、质权只因抵押、质权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只因抵押、质物的消失而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第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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