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委托专门的运输人来将货物从一地带到另一地的行为。货运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这几种义务:第一,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二,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第三,货物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六条 【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货物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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