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基本含义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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