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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权和监督权的区别

2020-08-2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性质不同:人大监督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其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政协监督是民主监督。 对象不同:人大监督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政协监督是政协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发表意见进行协商,以及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方式不同:人大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工作评议和执法评议和行使质询权等方式进行监督;而政协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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