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原则上是不能算工伤的,除非有以下情况,才能算工伤:
1、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后,查出患有职业病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算作工伤,只能按照生病处理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而不是工伤保险。
一、上班时间生病死亡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生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在单位发病是否算工伤
在单位发病是否算工伤,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此在单位发病是否算工伤,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在单位发病,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的发病,不能算作工伤。
三、出差过程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得看疾病是否是因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员工本来就有这种疾病,即便是出差在外的工作时间发病也不可以算工伤,享受不了工伤报销待遇,只能按正常的医疗保险报销,比如员工出现心脏病发作,脑溢血这种突发性的疾病。突发疾病属于工伤的情况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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