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报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与申请人的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医疗费用单据凭证(含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验原件);
5、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6、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中、工、农、建四大银行)。
深圳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社保机构提交上述资料;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的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保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参保人需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报销时仍需在保期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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