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依次由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产品或者其包装等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的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与其他企业的注册商标相混淆。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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