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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低保新政策出台是什么?

2020-07-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全部纳入低保,并且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全额全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聊城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有二代残疾证,无固定收入且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城乡残疾人(即:一级、二级的视力、智力、肢体、精神和多重(除聋哑外)残疾人),由重度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书面申请,由县、乡民政部门按照低保审批手续予以办理发放。据悉,全市将有1万多名重度残疾人以个体的形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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