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予返还,所以,离婚后能退嫁妆。
2、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情况也有很多。
3、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就嫁妆的归属问题提前将情况写明,在符合事实,双方承认的基础上签字。
一、嫁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陪嫁钱是不是一定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陪嫁钱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看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取得。
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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