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税和工资表对不上是违法的。具体如下:
1、个税申报不能和工资表的数据不一致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税,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
2、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肯定是申报的数据或者工资表的数据有一方面出现了错误,企业需要找出错误的原因,然后更正错误的数据,使得身边的数据跟工资表的数据一致。
二、“个人所得税”工资和实发工资对不上?4种情形告知你真相!
情形一:扣缴义务人申报出错。
一般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是员工任职受雇单位,除非是劳务派遣员工,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有意或无意的对员工工资申报错误,就会出现个税对应工资和实发工资不一致。
情形二:企业少报员工工资,以便员工少交个税。
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对应的工资就会低于员工实发工资,但是这样处理风险很大,因为现在针对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而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两个税种一比对,很容易被追查。
情形三:补贴、津贴等的存在造成个税工资和实发工资本身就不同。
企业有时候会发放一些补贴、津贴等,这些有的是需要交税的,有的是不需要交税。
比较常见的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情形:
1、员工收到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会单位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而领取的误餐费;
2、员工出差期间发生餐费,在标准内领取的差旅费补贴;
3、员工使用公司购买的手机,进行业务活动,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也是直接开给公司;或某些地区规定的通讯补贴标准范围内的,不需要扣缴个税;
4、当地规定的交通补贴范围内的,不需要缴纳个税。
比较常见的需要交个税的情形:
1、超过当地标准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需要扣缴个税;
2、住房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补贴津贴是需要扣缴个税;
3、过年过节发放的实物、购物卡等需要扣缴个税;
4、组织员工免费外出旅游等发生的各种费用,需要扣缴个税。
所以,由于有可以不缴纳个税的工资薪金组成部分,也存在某些实物奖励需要缴纳个税,而并没有计入实发工资的情况,所以本质可能出现两者不一致。
情形四:个税申报延迟于实际工资归属期。
个税申报是在实际发放月份,并不是会计计提当月就要进行纳税申报。也就是说员工实际取得工资,才有纳税义务。比如企业是当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并进行纳税申报,那么2月份申报个税工资以及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实际是员工1月付出劳动所取得的。如果在对照两个工资数额的时候,拿工资单上注明的1月份的实际工资(实际是2月份取得)和1月份的个税工资进行对比,这就错了,因为1月份的个税工资实际对应的是上年12月份的实发工资;和工资单上1月份的实发工资对应的应该是2月份个税工资。站在全年来看,个税一年工资实际是上年12月份到本年11月份对应的工资单上的实发工资。
三、不交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标准如下:
1、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2、五年内因逃税受到刑事处罚,或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纳税人逃避纳税额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百分之一百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百分之五十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进行定额的扣除;
3、在实际发生房屋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别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个人负担如果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则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清缴时,在80000元的限额内根据实际进行实扣;
6、年满60周岁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赡养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如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可超过每月1000元。
综上所述,个税和工资表对不上是违法的。个税申报不能和工资表的数据不一致是不可以的,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肯定是申报的数据或者工资表的数据有一方面出现了错误,企业需要找出错误的原因,然后更正错误的数据,使得身边的数据跟工资表的数据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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