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这三种扣除员工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快来看你的权益是否收到侵害!
一种:加班时间和休班时间相互抵消
在很多单位有这样的情况,老板们会要求员工加班,但是不会发加班费,而是会和你平时请假的时间相互抵消。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们加班通常要发双倍工资,而请假老板智能露出我们当天工资。这就是说,咱们用双倍钱来抵消单倍的票。
二种:迟到克扣工资,不能超过全天工资的三分之一
往往我都在外打工时候,会遇到这样的规定。第一次迟到扣工资几十元。依此类推,每次翻倍。比如说,一个在饭店打工的农村女孩,一个月工资1800。那么如果因为迟到扣钱,那么他的老板最多能扣20元,而我们经常被扣最低50元。
劳动法规定,扣压了农民工工资的,不能超过全天工资的1/
3,不然的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侵犯了劳动合同的,会是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对于高危的行业要支付一年的高危补偿和意外保险,如果没有缴纳任何意外保险或者是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员工可以单方面的提前终止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
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除非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
三种:辞职不干被扣工资
农民们最常见,假如我们打算辞职不干的时候,老板们往往会以不发工资来迫使我们继续为他们干活。如果我们自己离开,那么他们就会把我们的工资克扣。遇到这样情况呢,老农建议大家先按正常程序辞职,如果老板不放人,不发工资,我们就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市上次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将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违法性扣除法律规定,带薪休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比如选举、担任证人之类)期间,员工不上班,公司扣员工的钱是违法的。
惩罚性扣除有些公司觉得员工“违约”或者不遵守纪律,要扣除工资惩戒,这也是不行的。员工工资应该与“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而不是公司口头上说的“不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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