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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可以定位手机位置么

2024-03-0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可以的,但是公安局一般不会随意提供手机定位的服务。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派出所原则上不能滥用职权利用技术侦查手段去随便定位一个人的手机。

公安机关对手机定位跟踪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嫌疑的,经办案机关向地级市公安局申请手机定位跟踪,由市公安局局长审批后才能实施跟踪定位。从现阶段看,绝大部分派出所均没有手机定位的技术侦查设备,如果有相应技术侦查设备的派出所,由于人员的素质等因素,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不排除违规定位的可能。

1、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对象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定位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基于GPS的定位,一种是基于移动运营网的基站的定位。

2、基于GPS的定位方式是利用手机上的GPS定位模块将自己的位置信号发送到定位后台来实现手机定位的。

3、基站定位则是利用基站对手机的距离的测算距离来确定手机位置的。后者不需要手机具有GPS定位能力,但是精度很大程度依赖于基站的分布及覆盖范围的大小,误差会超过一公里。前者定位精度较高。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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