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的规范如下:
1、写明订协议单位名称,确定好甲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正文条款内容:
(1)协商目的;
(2)协商目的责任;
(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
(5)履行条款期限;
(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4、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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