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礼金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收取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给付礼金的人明确表示礼金只给一方的,则此时礼金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礼金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时收取的,则哪一方收取的礼金就归哪一方所有,属于这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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