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卡不可以在本地使用。
1、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但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的草案有新规定,医疗保险也可以随个人转移,需等新政策实施后才可以操作;
2、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外地医保是不能本地通用的,以我国现在的情况,如果在外地的医疗有购买医疗保险,是可以拿去当地的医保报销的,具体以当地的情况来进行报销,当然每个地区所能报销费用是不一样的,这些是要在有购买医保卡的情况下使用的,其他法律依据另外算,最好就是在当地使用医保卡。
外地医保卡只能在存款地使用,但是在转移后可以使用。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有那些?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综上所述就是自己正常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没有出现中断的缴费年限,那么才可以正常地进行医保的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三)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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