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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