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如果满二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确定其财产代管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如果尚未满两年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请求对方还钱。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人欠钱跑了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来说,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那法院就会受理。债务人失踪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是失踪人。失踪人欠的税款、债务和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找不到债务人如何追讨欠款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追讨欠款: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失联超过两年的,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向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讨要欠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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