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在公司里面正常工作,那么就需要获得自己的工资,这个工资是在每一个月的固定时间进行发放的,如果是公司补偿的自己的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一、公司补偿的工资需要扣税吗
这个要看是否已经超过上一年度平均三倍数额。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依据是《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上税部分的计算方法依据《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缴税数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公司补偿给自己的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超过了三倍的平均数额之内的话,自己是不是用交个人所得税的,在获得的补偿金特别多的情况,就需要由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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