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流程首先,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法院指定人员清算;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再由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组人员依法清偿债务;最后编制清算报告,十五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流程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及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的简易注销流程:
1.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2.发布注销公告;
3.异议提出程序;
4.核准注销;
5.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个人独资企业简易注销所需的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投资人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4.注销公告(原件1份)。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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