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发生合同诈骗被抓有办法立案吗

发生合同诈骗被抓有办法立案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被起诉合同诈骗不能直接抓人。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侦查结束,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报经检察机关批准方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5、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的。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注:“患有严重疾病”,司法实践中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

二、取保候审有案底记录吗

取保候审会否留有案底记录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取保候审后仍然被判处刑罚了,这就留有案底;

2、取保候审后因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后被释放了,这就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没有最终被定罪处罚前,无法确定取保候审是否留有案底。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如下: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部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侯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三、批捕逮捕有什么区别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