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原告方 起诉的条件 : 1、 合同履行地 为原告方所在地的; 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 原告所在地 为管辖法院的; 3、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合同履行地的,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原告所在地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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