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质量问题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渗水、裂缝等肉眼可以看到的房屋质量瑕疵,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开发商承担;如果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如果是主体合格,但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也危害人生、财产安全及居住,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