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方式可以修改。修改方法:登录 个人所得税 专项扣除A在下端的“查询”进入,可以查询到本人已填报的专项扣除信息情况点击已填报的专项扣除项目,可以查看填报情况在这一节点上,点击修改,就可以修改已填报的专项扣除信息表,可向所在公司进行申请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 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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