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三方劳动合同,那么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无论是直接与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入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对劳动者而言,如果发生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两种方式下,只是用人单位不同,不会影响到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直接与入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述情况下,由入职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入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上述情况下,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不需要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额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不管是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都不影响劳动者维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遭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遭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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