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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2020-11-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另外,在实际中,除了买房之后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包括住宅房产,下面的都是需要登记的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一、民法典规定过户了能查到不动产登记吗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会在不动产登记簿是进行记录,所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时,会查询到登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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