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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拘留属于附加刑吗?

2021-05-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一、驱逐出境是什么

驱逐出境,是由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是指对于在中国境内实施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待主刑执行完毕再执行。除了驱逐出境,刑法规定的刑罚还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6、罚金;7、剥夺政治权利;8、没收财产。

二、罚金是从主刑起还是从附加刑起

罚金是附加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三、刑事拘留后是否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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