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辞职,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可以发年终奖。年终奖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法律未作规定。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的发放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要看各单位具体情况,所以单位有权决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是否发放以及发放标准。法规未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则仍应公平合理,对于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贡献等多方面全面考量。
年终奖就其性质而言也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次,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法律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也没有发放的具体规定。因此发放年终奖金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对于年终奖应该如何发放,往往首先要看集体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一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则用人单位需履行自己所承诺的义务。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企业也无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规章制度,那我们认为企业应当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一般法律原则来发放员工的年终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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