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知,我国关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认定该罪必须存在经相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况。以案说法——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构成犯罪会被判刑吗?案情介绍:曾某系文登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建筑劳务承包业务。2017年9月,该公司共欠工人工资680万元。2017年12月,中建二局公司向文登劳务公司付款11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但曾某收到钱款后,携款出逃,将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8年1月起,栖霞区人社局多次向文登劳务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文登劳务公司支付86名工人工资共计407万元。案例分析: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被告人,法院会运用刑罚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恶意欠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被告人曾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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