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量刑规定
1、行为人构成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
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1、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2、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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