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社保给。
要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要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保也就是人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对于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在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是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的,期限不低于98天;对于没有展开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是由企业或单位支付的,标准为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也就意味着,在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地区,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支付的。在没有生育保险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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