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餐馆)
就乙方承包甲方人员的餐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权签单人员名单如下(其余人员无权签单):
二、订餐要求
订餐时间: 年 月 日早(中、晚)餐
订餐地点:
三、订餐内容(如本条未填写,则以双方共同签署的乙方价目表为准):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冷荤
2、烧烤
3、汤类
4、酒水
5、冰激凌
6、点心
7、其它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月结一次,并于次月开绐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经结算应付之餐饮款项。付清款项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具备餐饮业经营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须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若由此引发一切事故或投诉,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统一着装,且应持有《健康证》等相关上岗资质。
4、乙方须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订餐内容。
5、乙方须保质保量提供协议约定的所有品种,并负责食品的保鲜运输、现场的制作和摆放、食品的盛取和递送、撤场后的卫生清理。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期支付所欠餐饮费用,按每日万分之三承担滞纳金,超过十日,乙方除有权继续追索欠款及滞纳金外,还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2、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扣除本月未能提供发票部分的金额;
3、乙方因履约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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