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完成创建“泰安著名、山东知名、全国有名”的品牌化学校的奋斗目标,特制定《肥城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一、自觉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肥城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不准”》等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在教师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绝不以任何形式讽刺、挖苦、侮辱、歧视每一个孩子,更不能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若有家长或社会举报,一经核实,教师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校将与其直接解除聘约,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教师间要团结协作,同学科教师更要勤于切磋,严禁教师之间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互不信任,打架斗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学生作业量的有关规定,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布置学生家庭作业,绝不能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如有家长举报,一经查实,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严禁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的费用,更不能搭车收费,一经查实在晋级、晋职、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按试聘、落聘处理,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解除聘约。
六、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擅离职守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市教育局责任事故处理办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吸烟、课堂上接听电话,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托病请假、无故旷工,不准旷课、旷会、旷集体活动或不服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不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若有违背,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按试聘、落聘处理,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解除聘约。
九、要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严禁不备课或准备不充分上课,贻误教育教学工作,经家长举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要搞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配合,不强令家长批改作业,不指责、训斥、侮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和馈赠。否则,若有举报,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教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级部主任(处室主任):
分管校长:校长: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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