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简称甲方)
债务人: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截止到目前还欠甲方玖万元整(XX00元整)工程款未付。因乙方在资金周转上处于困难,想用车辆抵债。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就车辆抵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抵债标的物
1、乙方就所欠甲方玖万元工程款,现用一辆牌号(车辆)(该车落户名是 )抵债给甲方。乙方保证转让的车辆权属清晰,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抵债的上述车辆。
二、该车作价人民币 XX万元整(.00元),以上价款含整车及附带物品和保险权益转移。
2、甲方不再给乙方出具《合同》中工程款的有关税务票据。
三、X年XX月XX日,乙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车证;2、附加费证、保险单)移交给甲方。
四、本协议在XX年X月X日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本协议在XX年X月X日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甲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提车之日15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必要时,应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七、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电话:
乙方(盖章):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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