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全面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层副职实行竞聘上岗,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4、公开、公平、公正;
5、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
二、组织领导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三、竞聘岗位
教务处副主任1人、教育处副主任1人、团委副书记1人。
四、面向范围
南周中学或南周实验中学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五、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好,执行能力强。
3、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服务师生,乐于奉献,不计私利,有为学校发展竭尽全力的事业激情,有较强的群众基础和认可度。廉洁自律、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素质。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六、级别待遇
因学校中层副职编制只空缺一名教育处副主任,此次竞聘的三名中层副职只有一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另外两名是学校内聘,没有行政级别,报名竞聘前只报名,具体到岗位要在竞聘后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七、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7月8日)
通过召开行政会议、校园网等形式,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2、公开报名(7月8日-10日)
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者需向校党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7月10日)
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校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资格人员名单。
4、竞聘演讲与民主推荐。(7月11日)
5、组织考察(7月11-12日)
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
6、党委研究(7月12日)
根据考察情况和民主推荐结果,确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7月12-16日)
学校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8、任职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者,学校党委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备案。
9、决定任免
审批备案后学校发文聘任。
八、纪律要求
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过程中,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都必须讲党性、讲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拨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九、组织实施
1、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具体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2、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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