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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