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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债转股

2020-12-2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理解债转股如下:
1、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2、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后,原债权人获得股东资格,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3、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
5、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
债转股的对象如下:
1、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
2、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
3、此轮债转股,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同时财政不兜底。
债转股存在的风险如下:
1、债务人认为债转股是免费午餐;
2、对于该破产的不坚决破产,而是仁慈地实施债转股,拖了几年后还是不得不采取破产,使得国家资产受到更大损失;
3、一些本来可以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在看到债转股的企业可以免除利息负担后,也故意选择拖欠利息,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赖帐文化;
4、整改和重组力度不够,让步过多,蓄意把包袱转给财政,低价转让股权给私人投资者等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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