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银行人员诈骗贷款可以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银行人员诈骗贷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