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还款困难证明中应当写明债务人姓名、家庭基本情况等信息,最后经由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或县区政府民政部门单位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