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个股东设一个董事,因为对于一般的小型类型的公司来说的话,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也就是说,根据公司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而跟股东人数的多少无关。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一、执行董事的任期是几年
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但是可以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二、董事和总经理谁权利大
一般来说二者负责的层面不同,董事层面负责宏观层面,总经理负责实际经营层面。而且执行董事一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单独从权限上来上董事层面要高于经理层面,但是法律及公司章程都会规定董事层面不得干预经理层面的经营活动,董事会对总经理团队进行管理,企业比较小的时候,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的一些权利。代行董事会的权利,它跟经理层是一种管理的关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好判断谁的权力更大一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董事会是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而经理是向董事会负责,那么只设置执行董事的公司而言,经理须向执行董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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