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构成的?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构成的?

2022-10-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供应作血液制品的单位;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由违规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