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债务人不当得利的行为,导致的债务有:共益债权和破产债权。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企业破产清算时应当先对共益债权和破产债权进行清算。
一、不当得利可有哪些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受利益;
2、他方受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986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二、怎样区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有4个,具体如下:
1、无因管理是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建立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绝对的请求权,债务人承担绝对的返还义务;
2、无因管理是为了别人的利益管理别人的事务;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另一方遭受损失;
3、无因管理主观上要有为别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发生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
4、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人们乐于助人,勇于见义;不当得利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三、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受益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在获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
2、受益人是恶意的,即受益人知道,是指受益人在获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当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后来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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