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确认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民间借贷的诉讼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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